4月30日,國家衛生健康委、中央編辦、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十三個部門聯合印發《關于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布局建設的指導意見》(國衛基層發〔2025〕2號),明確提出將通過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、提升服務能力、促進分級診療等舉措,推動城鄉居民就近就便獲得安全有效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。
根據《意見》,到2027年,我國將實現鄉鎮、街道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覆蓋,行政村和社區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,居民15分鐘內可達最近醫療服務點,基層機構基礎設施條件顯著改善。
到2030年,基層醫療衛生布局進一步均衡,遠程醫療和智慧化服務基本普及;到2035年,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與新型城鎮化及鄉村振興發展需求全面適配,更好滿足居民健康生活需求。
《意見》圍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布局優化提出十一項主要任務和措施。在鄉鎮層面,要求每個鄉鎮辦好一所衛生院,人口較多或偏遠地區重點建設中心鄉鎮衛生院,逐步提升至二級醫院服務能力。
行政村原則上設置一所衛生室,人口較少或交通便利地區可聯合鄰村共建,邊境、民族地區及特殊區域合理增設醫療服務點。
城市街道需確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覆蓋,人口規模超10萬的街道可擴大現有中心規模或增設服務機構;社區衛生服務站將根據實際需求設置,并與服務中心實行一體化管理。
同時,《意見》強調加強基層服務協同聯動,依托緊密型醫聯體推動資源下沉,推進縣域內醫學檢驗、影像等資源共享中心建設,實現檢查結果互認;擴大基層用藥目錄,統一縣域醫共體用藥銜接。
在強化基層服務能力方面,要求健全基層機構科室設置與設備配備,提升常見病防治、中醫藥應用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,并推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與遠程醫療技術應用。
為保障目標落實,文件明確強化組織領導與規劃引領,要求各地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布局納入國土空間規劃,統籌資金加強基礎薄弱地區建設;通過定向醫學生培養、人員培訓、城市醫院下沉等途徑擴充基層隊伍,并完善醫保支付、價格調控等政策協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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